近日,廣州市發(fā)展改革委在官網就《廣州市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試行收費標準的通知(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征求意見。該《通知》明確,廣州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為1元/千瓦時,該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可適當下調。
今年年初,廣州市發(fā)展改革委發(fā)出的關于充電服務費試行收費標準的復函中明確,公交車充電服務費0.8元/千瓦時,非公交車充電服務費1.2元/千瓦時,充電時不再另收停車費用。同時指出,廣州將通過選取1~2家企業(yè)先試行收費標準,未來將根據試行情況制定全市統(tǒng)一標準。
作者了解到,充換電服務費用于彌補充換電設施運營成本,2020年前對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制定并調整。為此,市發(fā)展改革委在《通知》中明確,核定全市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收費標準為1元/千瓦時,收費標準為最高限價,可適當下調。
目前,由廣州城投土發(fā)公司負責建設和運營的廣州塔充電站項目共有18臺公共充電樁,車主在此充電所交電費由兩部分組成:即電費(國家電網規(guī)定的不同時段電費不同)+充電服務費(小車0.8元/度,大車1.2元/度)。作者計算發(fā)現,在廣州塔充電站,一部小車充滿電的全部費用在35~60元。
如何提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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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至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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