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的公眾號推了一篇文章《滴滴公司100萬元尋找順風車司機劉振華》。此文一出,很多人轉發(fā)了這篇文章里面那張具有民間通緝令意味的截圖,意在配合警方尋找殺害空姐的兇手嫌疑人。我無條件支持正義的伸張,但滴滴此舉是否公關意味太濃?
第一,滴滴是否有權透露司機身份信息與頭像,設否涉嫌用非法手段對付非法,是否構成了對警方權力的一種僭越?
其次,文中“滴滴”二字重復出現3次,“順風車”出現3次,兩大關鍵詞均直接導向平臺的重要業(yè)務,這是廣告的常規(guī)操作手法;
再者,全文輕描淡寫地說“因為涉及重要事項”,而特意隱匿了涉事案件的經過,對空姐、遇害、兇嫌等字樣更是只字不提。這是不是廣告操作手法上的中性傳播選擇?
第四,正文標題加粗字號突出100萬賞金,廣告目的更一覽無遺。
第五,作為滴滴出行板塊的重要一環(huán)——順風車出行,從司機注冊到司機管理都是滴滴相當薄弱的一環(huán)。以北京順風車司機注冊為例:
司機只需要提供駕照和行駛證——還貼心地提示可以是本人的,也可以是他人的。在這個環(huán)節(jié),如果司機上傳的是本人的駕照也就罷了,如果不是本人的駕照(比如說是偷來的駕照或者買來的駕照),那么司機身份將如何確認?
也就是說,劉振華究竟是不是照片上的這個人,滴滴真的心里有數嗎?
順風車究竟安全嗎?經常打滴滴順風車的乘客,你們真的心里有數嗎?
難道滴滴沒有辦法解決這類問題嗎?不,其實是有的。早在2016年,當時尚在中國運營的優(yōu)步就已經和人工智能企業(yè)Face++合作,將審查司機真實人臉的技術引入司機注冊環(huán)節(jié)。
換句話,每一個注冊司機在上傳身份證等個人信息之后,還需要通過手機攝像頭實時攝制自己的臉部影像,以保證人證一體。這個在2016年就被優(yōu)步攻克的難題,為什么一直到2018年,滴滴都沒有在自己的司機注冊端使用?
出行君很想知道百萬元尋找司機的滴滴,預先賠付了受害者家屬多少?出行君更想知道,滴滴預先花了多少努力,在避免這種悲劇的發(fā)生上?
由此,我們是否可以得出一個結論?這不僅僅是滴滴幫警方的助攻,而更像一個花費百萬元的滴滴廣告。
從傳播的性價比來說確實非常高,但出行君認為,這有違商業(yè)道德。
出行讓生活更美好,而不是出行讓生命更危險。出行君倒希望自己的分析與看法是錯的。
此外,這一事件的法律責任尚不清晰。
2016年11月,鄭州市交委發(fā)布了《鄭州市規(guī)范私人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但對于司機和車輛都沒有明確的要求。
不過,該意見稿提出,合乘信息服務平臺(比如滴滴)需要將注冊合乘出行提供者和車輛等相關信息及合乘數據接入本市出租汽車行業(yè)管理部門的行業(yè)監(jiān)管平臺,“私人小客車合乘不屬于道路運輸經營行為,為合乘各方自愿的民事行為,相關權利、義務及安全責任事故等責任由合乘各方依法、依約自行承擔?!?/p>
至今,鄭州的這一征求意見稿仍未變成正式的規(guī)范性文件。那么,合乘信息服務平臺是否承擔以及承擔何種責任,歡迎各位留言發(fā)表高見。
來源:第一電動網
作者:大出行下半場
本文地址:http://www.medic-health.cn/kol/68299
本文由第一電動網大牛說作者撰寫,他們?yōu)楸疚牡恼鎸嵭院椭辛⑿载撠?,觀點僅代表個人,不代表第一電動網。本文版權歸原創(chuàng)作者和第一電動網(www.medic-health.cn)所有,如需轉載需得到雙方授權,同時務必注明來源和作者。
歡迎加入第一電動網大牛說作者,注冊會員登錄后即可在線投稿,請在會員資料留下QQ、手機、郵箱等聯系方式,便于我們在第一時間與您溝通稿件,如有問題請發(fā)送郵件至 content@d1ev.com。
文中圖片源自互聯網,如有侵權請聯系admin#d1ev.com(#替換成@)刪除。